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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值班制度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4-10-29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以及办公区域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会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

二、人员安排:节假日实行由主席或副主席带班,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三、工作职责要求:

1、办公室需在节假日前两天制作好《值班人员安排表》,并通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2、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自行联系其他值班人员顶替。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同时认真做好处理。带班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保持联络畅通。

4、按日常作息时间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酗酒,不得带机关以外其他人员在单位活动。

5、值班人员下班前要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

6、值班人员下班时要做到人走窗关、灯灭、门闭、电源闭,并存放好有关重要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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