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首页
时政
要闻
政协
概况
党务
公开
调研
观察
委员
名录
文史
资料
老干部工作制度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4-10-29

一、政协老干部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应组织人员经常走访老干部,了解老干部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坚持和落实离退休老干部“两个待遇”工作,保证老干部阅读到应该阅读的文件,参加应该参加的会议。

三、遵循自觉自愿、力所能及、适合特点、益于社会的原则,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从事一些有益于社会的活动,使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四、每年组织一次老干部在城旗、农村、企业的参观考察活动,了解改革开放的形势,丰富精神生活,发挥他们的余热。

五、按时完成老干部的报刊征订工作。报刊投递由邮局直送家中。

六、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生活待遇从优的原则。离退休干部的公用经费、报刊费用全部用于离退休干部;按规定增加的离退休金要及时办理兑现。

七、保证离退休干部看病、接送站、体弱多病者参加会议和社会活动的用车。 

八、每年年终慰问一次离退休老干部,机关领导亲自参加慰问。

九、按政策规定,做好老干部遗属的有关工作。


时政要闻

通知公告

  • 政协履职系统

  • 官方公众号

  • 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