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乌中旗旅游局2015年6月10日复函
承办人:周旭明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边境、界碑旅游的提案的提案,旗人民政府领导已签批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通中国甘其毛都口岸至内蒙古南戈壁省的边境旅游线路的事宜。根据2014年8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的“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的规定,旗政府已责成旗旅游局已通过市旅游局向自治区旅游局申请,现已开通乌拉特中旗至蒙古国汗宝格德县一日游跨国旅游线路。甘其毛都口岸至蒙古国南戈壁省旅游线路的开通,正在等待自治区旅游局的审批。
二、关于在乌拉特中旗设“出入境通行证(边境旅游专用)办证大厅事宜。待自治区旅游局批复后,旗政府将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由其向公安部申请在乌拉特中旗设办证大厅,授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为开展边境旅游提供便利。
三、关于开展界碑旅游事宜。旗政府已委派分管旅游工作的副旗长和旗旅游局长与海关、边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计划利用甘其毛都口岸货运和客运通道分离的有利时机,把客运通道的一部分作为旅游观光专业通道,将联检大楼的一部分改建成展览馆等形式开展界碑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