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旗“三到村三到户”精准
扶贫工作的视察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旗委政府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旗12个苏木镇(场)的20个贫困嘎查村开展扶贫攻坚“三到村三到户”工作,选派了20个驻嘎查村工作队,抽调75名驻嘎查村干部进驻项目嘎查村,制定扶贫规划,推进精准扶贫,截止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4405户、11694人,“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基础设施配套逐步完善。两年来累计投入项目建设资金2100万元,建标准化养殖棚圈158204平米,储草棚4000平米,安装保育、防灾安全生产设备64套,购种羊449只、基础母畜422只;建温室大棚配套设施30处,小拱棚40栋;建扬水站一座,打井106眼,铺设滴灌688亩;建旅游文化基地12处,进一步夯实了发展基础,增强了发展后劲。
(二)产业布局正在形成。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潜力较大的产业集群,如在德岭山镇乌镇村建成30户20000平方米的高标准养殖园区,规模化养殖的产业品牌得到确立。
(三)脱贫步伐明显加快。通过两年的实施,现已累计脱贫6198人,户均增收970元。如2014年海镇巴仁宝力格村投入扶贫项目资金60万元,扶持33户农民发展设施农业,当年脱贫23户64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面推进压力较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指出,到2020年我国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而从我旗实施的“三到村三到户”项目来看,全旗还有5519人未脱贫,整体脱贫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二)资金整合力度还需加大。自治区每年给每个贫困嘎查村投入的“三到村三到户”资金非常有限,相对嘎查村整体脱贫来说,可谓杯水车薪,同时各项目支撑单位依据各自的项目程序独自组织实施,造成项目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不高,整体推进配套工作不明显。
(三)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本次视察来看,部分苏木镇存在底数不清、工作不精准问题,部分驻嘎查村干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不强,未能充分履行第一书记、主任助理的职责,未能真正融入两委班子,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十分有限。部分选派单位的支持力度没有跟上,在项目规划选择上过问的少,在资金项目协调上没有给予充分的保障和支持,影响了本单位驻嘎查村干部的工作开展。
(一)规划到村到户,合理有序推进。采取“靶向疗法”,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各苏木镇要进一步认清扶贫形势,摸清底数,分析贫困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拿出措施,各驻嘎查村工作队要会同所在苏木镇、嘎查村和帮扶单位在广泛征求农牧民意见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分类推进,对有劳动技能的,支撑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生存条件恶劣的,实施移民搬迁,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做到既改善硬件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又夯实当地产业基础,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二)项目到村到户,实施精准扶贫。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同时要根据贫困嘎查村所需的项目支撑,采取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办法,整合相关项目,集中攻坚,精准脱贫,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脱贫一个、致富一片。
(三)干部到村到户,健全工作机制。各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争取项目,协调困难,确保规划按进度推进。各苏木镇和嘎查村要发挥主体作用,对贫困嘎查村优先安排项目,并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农牧民积极性。各帮扶单位要主动承担扶贫责任,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帮扶,确保资金、项目、人员三到位,并督促包户干部落实帮扶措施,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切实做好统筹安排,实现如期脱贫。驻嘎查村工作队要真正沉下身子,推进项目、反馈意见,做好上下协调工作,真正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贴心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激励单位、干部、企业、社会组织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对成效突出的,在项目安排和干部使用方面给予倾斜,对成效不明显的,应对干部及所在单位进行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