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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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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11

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

 

随着母乳喂养观念的普及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公共场所对母婴哺乳室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大。当前,公共场所母婴室依然缺乏,社会呼声日益高涨。

据走访调研,因大型商场、酒店、公园、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场所、图书馆、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大中型公共场所母婴室缺失或设施不全,不少哺乳期妈妈遭遇尴尬,只能找角落或在卫生间给孩子哺乳;有的母婴室管理不到位,平时上着锁,想用的时候根本进不去,门无法反锁,其他人可以随意出入,安全性没有保障;多数单位没有为上班哺乳期女性设立单独的挤奶室,“背奶一族”很不方便。

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这不仅满足婴儿的正常生理需求,而且是保证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城市生活功能完善的体现,更是以人为本的城市形象,彰显了现代城市文明。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是政府应进一步加强规划,责成卫计、规划、住建等部门,统筹考虑各类现有公共场所实际,联合制定明确的建设标准,增建足够数量的、设施配置标准的母婴室,配备婴儿床、洗手池、婴儿专用厕位、座椅、热奶器、饮水机、婴儿打理台、母婴用品专卖区等设施,门宜采用自动推拉门,门外应设关启信息显示装置,让哺乳期的妇女更有尊严。

二是政府应将“公共场所配备相对独立的哺乳场所”写入相关法规,将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作为公共服务发展的硬性指标和文明城市检查的考核范畴,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重个人隐私,保护妇女在公共场所哺乳孩子的权利。

三是注重母婴室维护,制定“母婴室”最低维护标准,实行专人管理,增设明显的指引标识,打造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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