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芬,1968年出生,参加工作35年,干社区工作32年,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准则。工作上,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得到了群众、领导和同志们一致好评;生活中,爱家人、亲同事、睦邻居,营造了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
一家人热心公益事业,用心参加各项献爱心活动,主动和困难群众结对,与邻居和睦相处,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邻里关系亲如兄弟。家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无违法乱纪行为,致力于环境保护,积极参加健身锻炼,养成了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结婚30多年来,夫妻相敬如宾、孝敬公婆、互帮互助,兄弟姐妹和睦相处,家庭和睦,邻里称赞,婆婆逢人便夸我是个好媳妇儿。日常生活中,追求淡泊,不慕新潮,崇尚节约,反对浪费。以身作则教育晚辈,一菜一饭一水,当思来之不易。在她的影响下,全家衣着朴素大方,生活精打细算。家人个个心地善良、热心,极具同情心,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2021年王芬、付军家庭荣获巴彦淖尔市“文明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