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多维度深化放心消费在内蒙古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5

消费,紧密连接着经济发展与社会民生,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促进消费增长,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用足用好市场监管综合政策举措工具箱,从扩大优质消费供给、打造品质消费场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提升消费维权质效4个维度发力,全方位优化自治区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服务民生  高质量扩大优质消费供给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围绕自治区稀土、风电、光伏、肉、乳、粮、羊绒等优势特色产业建设62项“特、小、优、实”的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2023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3.42%,高于全国水平,连续4年保持在93%以上;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达到80.36,高于全国水平0.51,连续3年达到“满意”区间;消费品质量合格率88.87%,高于临近7个省区;农畜产品合格率连续3年保持在99.3%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42%。开展以质量认证打造“蒙”字标品牌行动,采用“标准+认证”方式对内蒙古优质特色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已研制发布认证标准73项,获证企业60家、认证产品500种以上,正在研制新标准30项,培育企业323家,基本覆盖全区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兴安盟大米”“商都县西芹”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22个,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到183个,位列全国12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1件,农产品地理标志135件。

“硬核”举措  全方位优化放心消费环境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让经营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更好的消费场所,提供更多的消费选择。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精神,启动落实诚信建设工程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持续实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创新实施“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优化提升信用修复服务,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全区经营主体呈现数量增长、结构优化、活跃度提升的良好态势,2023年新设经营主体45.9万户,同比增长24.6%,增长率创近10年新高,总量达273万户,“个转企”数量达到744户,既提供了消费场所,也创造了就业岗位,提升了消费能力。同时,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被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全区30个大型农批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和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化建设,建成了90个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和10条餐饮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示范街,打造了一批品牌集聚、信誉良好、服务齐全的购物休闲餐饮环境,营造了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管控风险  强有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围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买得放心、用得放心,以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投诉信息分析为线索,针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预付式消费陷阱等乱象开展消费检查执法活动。大力纠治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梳理政策措施11560件,公布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典型案例6个。坚持源头与过程并重,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抽检各类食品13.64万批次,排查整改风险问题3.24万个。着力整治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实施“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集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茶叶过度包装、医疗美容行业乱象等专项整治,加强网络交易、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等领域监管执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25万件,同比增长27%。加油机计量作弊方法破解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全国唯一具备加油机作弊软件鉴定技术能力的省区,为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优化服务  多角度提升消费维权质效

坚持消费者立场,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全力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不断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消费者满意度,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购物无后顾之忧。2023年全区12315平台共接收消费者投诉14.27万件,举报3.25万件,咨询19.96万件。投诉举报办结率99.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0万元。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67.47%,高于全国平均值15个百分点。全区382家企业入驻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推动近500件投诉源头化解。去年10月份开展投诉信息公示工作以来,已公示涉及3.9万家经营主体的5万余条投诉信息,公示率88.75%。创建“内蒙古自治区消费教育基地”51个,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371名。持续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扩面增效,建设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4017家。自治区家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开展机油、4S店售后服务质量监测,处理家用汽车投诉112件,调解成功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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