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国道335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如下,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335线乌不浪口至乌根高勒段公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线路走向及建设标准: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省道212线与X717线交汇处,采用互通立交与S212线衔接,之后利用X717(原固查线)布线,途径石敖包、高丰村、阳光村、姚亮湾、大后店、联丰四社、乌加河镇、呼勒斯太苏木、义和久、乌根髙勒苏木等地,终点与青乌一级公路起点衔接,路线总里程107.466公里。本线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设大中桥5930.8米/29座,小桥639米/26座,涵洞178道,互通立交2座,平面交叉72处,共占用土地5150亩,拆迁房屋2740平方米,拆坟236处,养护工区2处。估算总造价为12.7037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182.115万元。工程拟于2017年初开工,2018年12月完工,工期2年。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会对局部地区环境造成影响,主要有以下方面:
⑴施工期:施工车辆的进出、对沿线现有道路的占用将影响沿线居民出行;施工临时占地将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车辆扬尘、沥青烟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将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施工营地的污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的排放将对沿线水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噪声将影响居民休息。
⑵公路营运后:汽车尾气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物、车辆行驶途中矿物油滴漏在路面上及散落在路面上的有害物质,随雨水径流将对沿线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交通噪声将影响沿线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⑴生态:减少占地,避免高挖深填,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保存好取、弃土场所占土地的表层土壤,便于工程结束后植被恢复。运营期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被恢复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
⑵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用篷布遮盖;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养护及车辆管理,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及车辆滞速怠速状态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⑶废水: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回用率,施工期场地施工废水拟采取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场地绿化和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路面径流对沿线水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⑷固废:加强施工期间的卫生管理,严禁乱堆、乱倒;保持土方开挖与填埋的基本平衡。营运期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⑸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敏感点路段夜间(22:00~06:00)施工;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栽植绿化林带,安装隔声窗等。
四、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可靠;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运营时所排废气、废水和产生的噪声对大气、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评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沿线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
⑵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运投产运行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运行?
是否同意本项目线路的选择?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⑶本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敬请广大公众参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六、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慧凯
联系电话:18847840043
环评单位: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志宏
联系电话:18104852043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