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足球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关于足球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提高我旗足球发展水平,经旗委、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用政府购买岗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足球教练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共招聘教练员12名,承担校园足球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3年,高中3年阶段的足球系统性训练。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足球事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本旗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足球或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足球或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我旗服务的符合专业要求的项目生不受户籍限制;参加过全国性比赛和具有国家等级足球运动员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3—5岁,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从乌拉特中旗政府网(www.wltzq.gov.cn)填写下载《乌拉特中旗招聘足球教练员报名表》,到旗文体广电局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练员资格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费200元。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星期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文体广电局301室。
3.报名联系人:孔主任,13604780238。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开考比例为1:2,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四、招聘考试及程序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实践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和实践测试的分值分别为100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3:4,相加后即为考试得分。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体育理论知识;
(2)面试:测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沟通协调能力等,同时讲一节足球理论课;
(3)实践测试:组织一节室外训练课;参加一次足球比赛;
2.少数民族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5分排序;
考试成绩、加分因素相加得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选。
3.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通过并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即:本旗户籍,蒙汉兼通,持有足球教练员职业资格证,获得国家等级足球运动员资格。
五、聘用及管理
1.足球教练员上岗后按照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实行合同化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执行正式聘用工资待遇。
2.文体广电局在体育中心设立“足球运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旗足球运动有关事宜和足球教练员的管理,制定对足球教练员的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与足球教练员签定聘用合同,发放工资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练员核定缴纳五险一金。
足球教练员由“足管办”和所在学校双重管理,实行一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发放工资待遇和续聘的依据。
六、工资待遇
足球教练员的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构成。具体标准为:
1.基本工资:本科2900元/月、专科2700元/月、中专2500元/月。
2.绩效工资:1000—1500元/月,根据“足管办”和用人单位年度考核测评结果予以发放。
3.奖励工资
(1) 市长杯奖励工资:获“市长杯”前三名时,获得比赛成绩的下一个月起分别按120元、100元、80元标准增加基本工资。
(2) 主席杯奖励工资:获“主席杯”前八名时,获得比赛成绩的下一个月起分别按500元、450元、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0元、150元标准增加基本工资。
七、 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乌拉特中旗足球教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