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横生的汉族婚俗——河套“风土民情”系列(五)
来源:巴彦淖尔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4-23

趣味横生的汉族婚俗
 

   男婚女嫁,乃人生之大事,历来讲究颇多。河套人重视传统婚姻习俗,认为这是门面上的事,决不能在亲朋好友面前失了礼节,丢了面子。久居本土的汉、蒙、回、满等民族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形成了多姿多彩的婚姻习俗,成为河套文化中的奇花异草,散发着浓郁的芬芳。

   汉族婚事礼仪大致有提亲、定亲、探话、迎娶、坐席、回门等。

提亲

   提亲,即托媒说亲。提亲时,汉族注重男女双方生辰八字,选择门当户对者,互换庚帖。解放前,男女青年结婚多由父母包办,彼此不认识,或无过多交往,经介绍人撮合,如果男女双方生辰八字、属相不相克,便选择一个吉日,定了终身大事。说起生辰八字,老年人很讲究,什么“老鼠啃羊头”、“白马躲青牛”、“龙兔相斗无休止”、“金鸡见猴泪长流”、“老虎常怕蛇钻口”、“猪狗相争一旦休”,皆为婚姻的禁忌。而“蛇盘兔,必定富”、“男蛇盘女兔,越盘家越富”、“猴骑虎背往上攀”、“老龙金鸡两相凑”、“猪肥马壮常年富”等都被看作天造地设的美好姻缘。汉族男女通婚,还有“犯月”的讲究,一年12个月,每月都有“犯月”者:正蛇,二鼠,三牛,四虎,五兔,六狗,七猪,八马,九羊,十月的猴泪长流,十一月金鸡架上愁,十二月老龙海底游。男女双方如果属相和生辰不合,是万万不可结婚的。当然,现在看来,这都是封建迷信思想在作祟。

定亲

   定亲又叫“喝酒”。经过媒妁之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家要准备钱、衣服、饰物、稻米、红枣、羊、酒、烟、喜饼、喜馍等彩礼,钱数不等,衣服一般为单、夹、棉3套,饰物为手镯、戒指、手表等。彩礼由介绍人率男方随庚帖送到女方家,以肯定这桩婚事。酒瓶要成双,用红头绳系之,连在一起,好似月老牵的红线,再贴上喜字。吃饭时要打开此酒喝,但不能喝光,要留半瓶,在里瓶放些米粒或绿豆,意思是“生米做成熟饭”,即不可再变了;还要在瓶酒内插根葱,意思是“生根发芽”。宴毕,女方家回送男方一两件金银饰物。男女两方各召亲友,备酒菜款待,互换庚帖,叫下定、订婚。

探话

   探话,即男方家托媒人到女方家商定迎娶日期。婚期讲究择阴历双日,但忌用四、六两日,以避“四六不成材”之说。

迎娶

   迎娶。迎娶前一日,男家备烧肉、馒头送给女方家,叫离娘馒头、离娘肉,并送新娘衣服一套,叫催妆。

   过去,富人家多用花轿娶媳妇,由几个人抬着,前有鼓乐吹奏,大概情形如张艺谋电影《红高粱》中的场面。一般人家只坐马车、牛车或骑马。迎娶时,新郎到女方家娶新娘叫“迎亲”,如新郎不去,叫“等亲”。娶亲时,有“姑不娶、姨不送,妗妗(舅父之妻)送到黑屹洞,姥娘送到米面瓮,姐姐送了妹妹的命。姐姐娶的是神俏棍,姐夫送小姨子驴圈寻”之说,并有“娶三、送四”的讲究,即男方迎亲3人,女方送亲4人。一般情况下,娶亲人数为奇数(包括新郎),送亲人数为偶数(不包括新娘)。当娶亲者到女方家后,男方燃放花炮,女方家出迎,以茶点、酒食款待。女方家在水饺中包入辣椒、花椒、盐等,端给新郎吃,以取笑、逗乐。送亲时,新娘穿婚纱,与新郎同乘一车,女方携带嫁妆到男家。迎娶返回时不走原路,绕道而行,有新娘不走回头路的意思。新娘的弟弟送亲,俗称“压轿”,男方家在新娘下轿前给其弟“压轿钱”。新娘进入喜房时,有人搀扶并为她解髻挽簪。即使是十冬腊月,数九寒天,也有偷窥者把新人住房的窗户纸扯烂,取“开风气”之意,叫打喜窗。

坐席

   新娘娶回来后,稍待片刻便举行“拜天地”(“典礼”)仪式。新郎、新娘向天地、神位行9叩拜礼,再向亲朋行“拜人礼”,先按辈分拜,再按年龄大小拜,然后入喜宴敬酒,此宴俗称坐席。坐席时,很讲究坐次位置,一般为姥娘(姥姥)舅舅坐正席。上菜也很有讲究,先上冷菜后上热菜,最后上丸子,意思是所有的饭菜都已上完。当晚,新郎新娘入洞房,桌上设喜灯,新郎、新娘相向而坐,其间新娘不能外出,称为“守喜灯”。是夜,当地有闹洞房的习俗,人们嬉笑戏谑、听房窃物、说令子,难为新娘,皆为联欢、喜庆。新娘、新郎任凭大家嬉戏,不得生气。年龄大者也可戏耍、玩笑,讲究新婚“三日之内无大小”,但公公和大伯子不能入洞房戏耍。

回门

   回门。新婚的第二天,小两口要回门,即回媳妇娘家住一天,女方多在这一天设宴庆贺,款待亲朋。然后,小两口回婆家住7天,再回娘家住8天,俗称住七、住八。

其它

   续娶及再嫁。男子续娶的若为闺女,婚礼与初婚礼节相同。如果男方年龄较大,只行“等亲”。再嫁之妇则以车娶,概不用轿。男女拜堂后,亲友或邻居笑谑欢饮而散,次日由新媳妇拜见家庭尊长,行跪拜礼。

   招女婿与童养媳。招女婿即入赘,俗称“倒插门”。招女婿仪式一般从简,仅招集亲友聚谈、立婿约,有父母者附有赡养条文,及继承遗产债权字样。童养媳旧时均为贫家女。童养媳出嫁,凡有父母者,通知其定婚礼,名曰“上头”。举行婚礼时,童养媳的发辫改梳发髻(即脑后梳成抓髻),行“拜天地”与认尊亲之礼,聊备酒食款待亲友。  (李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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